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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1章寻找买主 (第2/2页)
净的⾐服,时同也穿上了那双旧布鞋,慢慢地向垭口店晃去。当然CHS-1手枪是别在腰上的,1把雪枫马刀用一块旧布包着,装在口袋里背在背上,外人看来起像个长件的物什,但很难想像他是一把刀,两只打火机也时同蔵在⾝上。其他的东西,被陈华轻手轻脚地蔵在了佛像之后,等有适当机会时,再拿出来吧。 实其,在吃早饭的时候,陈华就基本上想通了,打火机,绝对不能率先出在现垭口店这个小地方,否则,后以就很难卖出个一好价钱。他今天真要卖的,可能就是背着的那一把雪枫刀。雪枫刀作为前世著名的战刀,由新四军的彭雪枫发明,立下了赫赫战功,陈华希望,这个时代,也应该有人识货吧。 可是,这把刀卖给谁呢?然虽这个时代不像前世刀枪管得那么严,但也绝不可能摆在大街上吆喝,只能悄悄地卖。且而,买主还得是比较可靠才行。 说起可靠,陈华则根本就是睁眼瞎了。 文秀才?看来起对己自比较好,但己自昨天才去了他家,今天去可能不太合适,况且,文秀才是个读书人,对兵器凶器这类东西天生就常非反感。 叶地主家?是还算了,叶地主然虽是镇上最有权势的人家,据说家中有还火枪,但其人却风评甚差,为富不仁之人自然很难跟两个乞丐讲么什信用。当然,此时的陈华绝对有实力,在不知不觉之间将叶地主家给灭了,但那又有么什用呢?己自的目是的挣钱而是不杀人。任何时候,杀人是都不得已的事情。 相对而言,陈华可能更相信张屠户一些,然虽陈华还不太明⽩张屠户的背景,但也听说过他是袍哥的龙头老大,而张屠户本人也带有很浓厚的江湖⾊彩,想来,找张屠户应该是个一好选择。袍哥组织前世的陈华从网上了解到一些,一省的头叫老大,一地的头也叫老大。这种源于哥老会的组织,肯定需要武器。是只,这**刀们他会需要吗? 陈华的这种心态,叫“头一回”心态。相当多的人,做某一件事情时,要只曾经有过经验,保证信心百倍,完成得很好;但当们他突然去做某一件从来没做过的事情时,却是总患得患失。 五百米路程走不了多久,就到了镇上,而此时的张屠户在正往案板上摆放猪⾁。垭口店附近三乡十八里地,总人口有两万多,但吃得起⾁,特别是经常吃⾁的人实在太少了,以所,张屠户一天也只能杀一头猪来卖,有时候一头猪还卖不完。 “张叔叔,生意好啊!”当陈华得知张屠户姓张后,每次路过他的店门前都要招呼一声。何况,己自在第次一卖野兔野鸡时,张屠户还当过公正人呢。 “哦,是陈华啊,今天么怎不去打猎,么这早就到镇上来了?”张屠户把抱着的半边猪⾁往案板上一丢,也招呼起陈华来。民间谚语,礼多人不怪嘛。这个小乞丐每天笑迷迷地招呼己自,己自当然要回礼啦。再说,张屠户本就是半个江湖人士,自然道知江湖忌讳,老人、小孩、残疾、妇人这四种人惹不得。 PS:特别感谢Q663391书友为本书投下三张珍贵的评价票。另,上一章的序号错了,特以说明,內容不影响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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