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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第1/3页)
第二章 接下来的日子,沈云秀依然过着独行侠的生活,手上拿着心爱的书本穿梭在校园里。 但是杜默就不同了,和高中时一样,无论他走到哪里,出现在什么地方,永远都是众人注目的焦点。 他就像灿烂的阳光,吸引着万物的崇拜与仰望。 虽然沈云秀一向是独来独往,但杜默席卷而起的旋风连她都深深感受到了。 听说,他用三年的时间就在美国修完了欧洲历史学与地球科学硕士,目前还在攻读教育科学博士的学位,会回到台湾教书,是因为学校的校长和他父亲是至交,特意邀聘这名优秀人才回国任教,并且答应给他足够的权限和自由研究、撰写他的博士论文,这才令他动心。 再听说,他的课堂堂爆满,旁听的学生都挤到走廊上,他讲课既生动又幽默,充满了nongnong的学术专业风格,却又教人听得津津有味,因此就算他不点名,也从没有人想跷课。 又听说,他目前还是单身,没有固定交往的女朋友,学酗的女老师和女学生无不鼓足了精神,极力地毛遂自荐连追带求,就是希望能得到他的青睐,有朝一日跃身成为杜副教授夫人。 还听说… 校园就像是个缩小的社会,处处充满了口耳相传的流言和情报消息,所以沈云秀完全不用打听,关于他的一切就会自动进入耳里。 思及他那么优秀,她忍不住满心的惭愧,不敢承认她就是他的高中同学,他花了短短三年的时间就达到了几乎是巅峰的成就,而她还在这里慢吞吞地啃着书,相形之下,她实在挥卩了。 不过话说回来,天才毕竟是少数的。 好想、好想选修他的课,也好想偷偷旁听,可是相见争如不见啊。 不见,是那样,可见了,又能怎么样呢? 尽管内心深深渴望能够再见到他,她还是本能地躲避着他,以免自惭形秽与浓烈的情感日日啃蚀着、拉扯着她的自制力。 沈云秀,你真是个胆小表!她曾不只一次地骂着自己,痛谴着自己的胆怯和无能,可是她又能怎么样呢? “唉…”坐在树荫底下,她抱着膝盖,白色上衣和紫色长裙在绿意中点缀出一抹清新可人的淡雅,但她却是傻傻地发着呆。 就连风儿轻轻拂过身旁“阅微草堂笔记”一页页的薄纸,她也浑然未觉。 “我跟你说喔,昨天我约的那个网友简直就是侏罗纪的恐龙再世…” 两名打扮娇媚,染着丹红色长发的时髦女学生吱吱喳喳地嘻笑走过,这才惊醒了沈云秀的思绪。 “不会吧?你不是说他长得很像贝克汉吗?” “都是他自己在吹牛!他啊,连贝克汉的一根脚毛都比不上!充其量是史瑞克真人版。” “哈哈哈…有这么夸张?” “唉,还是找学校的帅哥谈恋爱好了,至少可以先打听清楚。” “说到帅哥,你知道教欧洲近代史的杜副教授吗?” 她俩同时双眼一亮,露出垂涎的表情。 “那才是极品啊!”沈云秀忍不住微笑了起来。 她很是羡慕她们那般敢爱敢恨,仿佛青春当头就什么也不怕,有挥洒不完的热情和冲劲…和她们怒放的青春相比,她这朵花是未开已先蜷了。 有时候她也很讨厌自己畏畏缩缩,凡事三思而后行的个性…不不,她岂止三思?她是四思、五思过后,还是犹豫着能不能行。 连自己都不欣赏的性情,又怎么会有旁人欣赏她呢?更别说那如灿亮阳光的杜默会注意到她了。 沈云秀拾起落在身边草地上的“阅微草堂笔记”缓缓起身,拍了拍裙后的草屑。 莫名其妙被文妮拉入诗社,还硬安上了个“顾问”的头衔,让她无缘无故也成了个不自由身。 虽然她很喜欢诗词,也很喜欢文妮学妹。 “学姐,你还在这里做什么?开会啦!”文妮绑着马尾,一身红T恤和白色七分裤,看起来青春奔放极了。 一看到她,沈云秀更自觉像个生锈的老家伙,连动作都不禁迟钝起来了。 “我正要去。”她连忙解释自己并非想落跑。 文妮亲热地一把攀住她,硬把她往社团教室方向拖,嘴里还叨念道:“你可是我们诗社的大招牌呢,上次谈起红楼梦里的咏菊诗,大家记得七零八落的,幸亏你记性好,十首都背得全,你真是太了不起了,小Y还说下次要考你金陵十二曲呢。” “我不过是个书蠢虫,脑袋瓜里尽装这些东西,还不如你们的灵活变通。”她自认反应奇慢,容易陷入深思,也就是属于恐龙那一型的,三个小时前被踩到脚趾,经过三小时后脑子才会感觉到痛。 上次文妮在社团里讲了个笑话,逗得全场笑得东倒西歪,只有她还傻傻地苦思文妮句子里的每个字,等到大家都笑完了,她才突然领略出这个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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