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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第4/4页)
夕,她居然找到了他的住所,而且主动要献身给他。 他不否认十七岁的明旋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但理智告诉他不能接受。 “等你长大再来找我吧!你现在还太年轻了。” “你嫌弃我是个扒手。”十七岁的她流下了清纯的眼泪。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他安慰她,想就此打住。 “那要等多久…”她不会轻易放弃的。 “十年吧!等我十年后真的当了心理医师。”巩群翰不过是随口说说,只想快快打发她走。 十年,够久了吧!十年后谁还记得谁呢? 谁知道在明旋离去不久后,她就出事了。巩群翰作梦也想不到,她居然一天也等不下去,她自杀了… 而且就死在他和明旋的咨询室内,只留下了一本札记和一枝金笔。 记得当时是她一个少辅队内的朋友把东西转交给他的,至于是谁早已印象模糊了。只依稀记得她穿了件松垮过长的下恤,一头乱发又遮住大半边脸,而且一直不正眼看他。 但他一直将金笔留在身边,随时警惕着自己,也加强了他转系就读的决心。后来他如愿念了研究所,也将此事锁入记忆。纪念一个折翼的天使,他能做的都做了,只差没为她守身如玉而已! 碑群翰本就风流潇洒,但他因为这件事,从此如履薄冰,小心谨慎地处理男女关系。 碑群翰面对现在的变局,却坠入往事而无法自拔… 碑群翰呆愣太久了,唐欢忍不住打破沉默。 “我就是把金笔和札记转交给你的人…”什么?他深深震惊。 唐欢女大十八变,难怪他认不出来,而且她又不是他辅导的对象。巩群翰没想到女人的“善变”可以有云泥之别。 “那现在你要如何?”其实巩群翰很遵守承诺,对于一个死去的人而言,这已是最大的尊敬。 唐欢笑而不答,因为她要报复他,明旋是她最好的朋友,却为他而死! 她要巩群翰疯狂地爱上她,然后再抛弃他,为明旋出一口气。 十年了,好长的日子。如果当时不是明旋护着她,两人不会同时落网的… 如今的唐欢早已尽得奶奶“千手观音”的真传,她是新一代的掌门人。奶奶临终前一定是头壳坏了,居然想叫她“从良”怎么可能?但她也只能先安抚奶奶好让她安息。 唐欢不打算把底牌全掀了,她在吊他胃口。 “你太不重视一颗少女的心了!”唐欢随便念了几首诗,巩群翰全无深刻印象,他并不愧疚,但却觉得在唐欢面前抬不起头来。 “我可以走了吗?”他头皮一阵发麻,待不住了。 “你真的从来没有爱过明旋吗?”临走前他又被唐欢叫住。 碑群翰摇头,真的没有。他根本无心去欺骗一颗少女的心。 “那你又何必保留金笔和札记?丢了它岂不更快活…”唐欢的迷糊外表下却有颗玲珑透明的心。 “我不是那种人,我有血有泪有感情的。有人为我自杀,我当然会难过,会铭记在心。”巩群翰反驳道,他不是冷血动物,他也有过煎熬挣扎的。 “是啊!不知道巩医师之前风流史的人还真容易被骗!”唐欢泼他冷水,他马上像只战败的公鸡般委靡不振。 “你在调查我…”巩群翰怒不可遏地胀红了脸。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她不置可否地冷笑一声。 “我不跟你扯了,懒得理你这种人!”他气愤地逃离了唐家。 唐欢是很“恨”巩群翰没错,但说起来渊源可太多了。 十年前巩群翰从未注意过她。因为她当时是个黄毛丫头,所以他没挑中她辅导。她的“大哥哥”是个乏善可陈的老古董,光听他讲话就想睡觉。她武断地认为巩群翰是“以貌取人”挑美丽的明旋而不选她。十七岁少女的心是易感的。 而且那些情诗其实全是她的杰作,明旋根本是个不爱念书的人,国文从未考超过四十分,所以那些深情易感的情诗,全是她一手代笔的,所以每一首诗她才都能倒背如流… 当和巩群翰再度相逢时,他居然没认出她来,她是麻雀变凤凰没错,可她再三提醒他“以前”是否见过她,他却只记得那三次她的“顺手牵羊”之作,真是气煞她了。 况且她也怀疑明旋自杀的原因并不单纯,可能是被巩群翰始乱终弃,所以才走上绝路。当然,这件事已死无对证了。 最可恨的是,他竟然不记得她“写”的情诗的只字片语… 唐欢对他的罪状足以倒背如流,琅琅上口,她够有理由“恨”他了吧! 她和奶奶在外国“行走江湖”多年,一直到奶奶病危才回台湾定居。也言为如此,她才有机会再碰到巩群翰。 冤家路窄,她可是当桃色脱衣舞娘时就一眼认出他了,而他竟然和其他男人一样,只当她是快到口的肥rou。 男人真没一个好东西。至少唐欢还没见过。 重读以前的少女手札,看着自己十年前的字迹。有一件事她一直不愿意去承认,那就是她当年是否“假戏真作”也爱上巩群翰? 她现在一直找“机会”接近巩群翰,她非要他爱上自己不可,她会用尽镑种方法的。 让他爱上她!掉入这个爱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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