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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十四襄十九年尽二十一年 (第5/8页)
力驰反。 [疏]“赋《鱼丽》之卒章” ○正义曰:《鱼丽》,《诗·小雅》。“物其有矣”者,谓言鱼有鲿鲨鲂鳇,并有旨酒也。“维其时矣”者,注云:“太平而后微物众多,取之有时,用之有道,则万物莫不多也。” 公赋《南山有台》。《南山有台》,《诗·小雅》。取其“乐只君子,邦家之基”“邦家之光”喻武子奉使,能为国光煇。○只,之氏反,本亦作旨。使,所吏反。武子去所,曰:“臣不堪也。”去所,辟席。 卫甯惠子疾,召悼子,悼子,甯喜。曰:“吾得罪于君,悔而无及也。名蔵在诸侯之策,曰:‘孙林⽗、甯殖出其君。’君⼊则掩之。掩恶名。○策,初⾰反。出,如字,徐音黜。若能掩之,则吾子也。若不能,犹有鬼神,吾有馁而已,不来食矣。”馁,饿也。○馁,奴罪反。悼子许诺,惠子遂卒。为二十六年卫侯归传。 【经】二十有一年,舂,王正月,公如晋。 邾庶其以漆、闾丘来奔。二邑在⾼平南平阳县,东北有漆乡,西北有显闾亭。以邑出为叛;適鲁而言来奔,內外之辞。○漆,本或作淶,徐音七。闾,力于反。 [疏]“二邑在⾼平南阳”至“之辞” ○正义曰:杜解地邑,自为其例,言“在”者指知其处,言“有”者以示不审。此言“二邑在⾼平”者,知其在⾼平郡界耳。又言“有”者,并不审其处也。《释例》曰:“漆,⾼平南平阳县东北有漆乡。闾丘,⾼平南平阳县西北有显闾亭。”是二邑知在⾼平,而不审其地,故言“有”也。诸侯之臣⼊其私邑而以之出奔者,皆书为叛,卫孙林⽗、宋华亥、宋公之弟辰、赵鞅、荀寅等皆书为叛。叛者,背其本国之大辞也。此及莒、牟、夷、邾、黑肱亦以邑叛本国,但叛来归鲁,据其至鲁为文,而言来奔,內外之辞,言俱是叛,而辞异耳。且传谓庶其等为三叛人,明其来是叛也。 夏,公至自晋。无传。 秋,晋栾盈出奔楚。盈不能防闲其⺟,以取奔亡。称名,罪之。 [疏]注“盈不”至“罪之” ○正义曰:宣十年“齐崔氏出奔卫”书其族也。文八年“宋司城来奔”举其官也。又十四年“宋子哀来奔”称其字也。皆为无罪,不书其名,则书名为罪之文。据传盈无大罪,故辨之。不能防闲其⺟,以取奔亡,称其名,罪之也。“不能防闲其⺟”《诗序》文也。《周礼·虎贲氏》“舍则守王闲”又《校人》谓“马厩为闲”则闲是栏卫噤防之名也。礼之防失,若彼闲然。《论语》云:“大德不逾闲。”闲谓礼法,言不能以礼法噤防⺟也。 九月,庚戌,朔,⽇有食之。无传。 冬,十月,庚辰,朔,⽇有食之。无传。 曹伯来朝。 公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于商任。商任,地阙。○任音壬。 【传】二十一年,舂,公如晋,拜师及取邾田也。(谢十八年伐齐之师、漷⽔之田。) 邾庶其以漆、闾丘来奔。庶其,邾大夫。季武子以公姑姊妻之,计公年不得有未嫁姑姊,盖寡者二人。○公姑姊,杜以公之姑及姊,是二人也。或曰,《列女传》称梁有节姑妹,谓⽗之妹也。此云姑姊,是⽗之姊也,一人耳。以杜氏为误。案成二年,楚侵及阳桥,孟孙往赂,以公衡以公衡为质。杜云:“衡,成公子也。”楚师及宋,公衡逃归。臧宣叔云:“衡⽗不忍数年之不晏,以弃鲁国。”则公衡之年,下计犹十七八。成公是其⽗,固当三十有馀矣。成二年至此三十八岁,姑又成公之姊,则年近七十矣。假令公衡非成公之子,犹是成公之弟。成九年伯姬归于宋。伯者,长称。九年始嫁,则为成公之妹,成公不得有姊矣。若成公别有庶长之姊,以成公、公衡之年推之,亦不复堪嫁,故知二人也。唯《公羊》以成公即位年幼。据《左氏》成四年传云,公如晋,晋侯见公不敬。公归,欲求成于楚,得季文子谏而止。此非年幼也。反覆推之,杜氏不误。妻之,七计反,下同。 [疏]“传注计公”至“二人” ○正义曰:杜以姑为⽗之女昆弟,姊是己之女昆,故计公之年,为以寡者二人。刘炫云:“案十二年传云‘无女而有姊妹及姑姊妹’,则古人谓姑为姑姊妹也。而知此姑姊是襄公⽗之姊,止一人耳,不得云寡者二人。”今知不然者,以襄公,成公之子,成公即位二年,已令大子公衡为质于楚,及宋逃归,则公衡年十五六矣。成公即位之初,已三十有馀,计至于今七十许岁,其姊虽存,年极老矣,安以可妻庶期?刘为以成公之姊而规杜氏,非也。 皆有赐于其从者。是于鲁多盗。季孙谓臧武仲曰:“子盍诘盗?”诘,治也。○从,才用反,下同。盍,朝腊反,下盍反同。诘,起吉反。 [疏]“子盍” ○正义曰:郑玄、服虔皆以“盍”为“何不”也。 武仲曰:“不可诘也。纥又不能。”季孙曰:“我有四封,而诘其盗,何故不可?子为司寇,将盗是务去,若之何不能?”武仲曰:“子召外盗而大礼焉,何以止吾盗?吾,谓国中。○去,起吕反,下皆同。子为正卿,而来外盗;使纥去之,将何以能?庶其窃邑于邾以来,子以姬氏妻之,而与之邑,使食漆、闾丘。其从者皆有赐焉。若大盗,礼焉以君之姑姊与其大邑,其次皂牧舆马,给其贱役,从皂至牧,凡八等之人。○皂,在早反。凡八等之人,谓皂、舆、隶、僚、仆、台、圉、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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