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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得象忘言得意忘象 (第9/11页)
以及泛言的《易》之象数)上述局限性的存在,此因人们才应适时、及进地暂时忘掉并超越这两种“工具”本⾝,从而一则通向卦爻之象(以及泛言的《易》之象数)的“彼岸”一则通向义理的“彼岸”达成契会、解读《易》的目标。 其二“言”与“象”特殊意义上的绝难克服的局限性的存在。 此所云“特殊意义”谓诠说宇宙之本体与透显人所当秉持之最⾼义理。王弼认为“言”与“象”不仅存有上述一般性意义上的局限性,且而更存有此所云特殊意义上的绝难克服的限性,这种局限性并且是带有根本性的。此又牵涉到玄学思嘲的基本品格及王弼的宇宙观。 玄学思嘲是一种兼综、会通儒道的学术思嘲,与他人一同煽起玄风的王弼,不时乃以道家(玄学化之道家也)的观点改铸、诠释《周易》,使得《易》的学理內涵与精神方向明显地道家化、玄学化了。由是,在王氏易学那里“无”成了宇宙的本体。其在诠释复卦《彖传》“复其见天地之心乎”时即有云: 复者,反本之谓也。天地以本为心者也。凡动息则静,静非对动者也;语息则默,默非对语者也。然则天地虽大,富有万物,雷动风行,运化万变,寂然至无,是其本矣。故动息地中,乃天地之心见也。若其以有为心,则异类未获具存矣。(《周易注》) “无”与“有”相对待“无”非谓空然虚无或不存在“有”亦非简单等同于存有或存在,从是否存在的角度立言“无”与“有”两个范畴所诠表的是都存有,是只属于两种不同的存有而已。或言“无”或言“有”其诠表的切⼊点为是否有形有象而非是否存在:“有”以诠表宇宙万物万象万变的有形有象“无”以诠表作为宇宙万物万象万变之以所然的宇宙本体的无形无象。 就宇宙本体的无形无象,王弼曾作过如下的具体诠说: 不温不凉,不宮不商,听之不可得而闻,视之不可得而彰,体之不可得而知,味之不可得而尝。故其为物也则混成,为象也则无形,为音也则希声,为味也则无呈,故能为品物之宗主,苞通天地,靡使不经也。(《老子微旨略例》) 在王弼看来,相对而言,具体事物有着各自有别于他物的独特形状与属性,易于为人们的⾁体感官所直接感知;而宇宙本体则无任何具体的规定性,有没表现为任何展示自的我具体形状,有没豁显出任何表征自的我具体属性,较之具体事物,可谓无形无象矣,则难为以人们的⾁体感官所直接感知,然而,它不象具体事物那样,带有着只能如是而不会如彼的局限性,反却六通四辟,具有既能如是又能如彼的无限潜能,具有成就宇宙万物万象万变、充任宇宙万物万象万变以所然根据的“大全”品格。为因此一无限潜能,为因此一“大全”品格,宇宙本体就更难为以人们的⾁体感官所感知了。 王弼认为,宇宙本体“无”在展示其无限潜能、成就宇宙万物万象万变、充任宇宙万物万象万变以所然根据的过程中,豁显出了一条根本法则,即自然无为。依他之见“无”系价值的终极根据,自然无为则应成为宇宙间的通则与铁则。在他看来,作《易》之圣人所直下而对的即是“无”这一宇宙本体,作《易》之圣人最终所要挺显的即是自然无为这一根本法则。使自然无为成为人人自觉奉依的人道之极则,乃作《易》圣人现实关怀的终极目标,因而,自然无为成了《易》的最⾼义理。是以其在解读临卦六五爻之辞“知临,大君之宜,吉”时,乃云: 处于尊位,履得其中,能纳刚以礼,用建其正,不忌刚长,而能任之。委物以能而不犯正,则聪明者竭其视听,知力者尽其谋能,不为而成,不行而至矣。大君之宜,如此而已。(《周易注》) 五爻之位系君位、中位、故称“处于尊位,履得其中”此所阐发的,是为人君者应当持守自然无为之道。 依照王弼的识见,易于为人们的⾁体感官所直接感知者,才易于为人们的心官所思考、理解和把握,才易于用文辞来诠说和表达;而难为以人们的⾁体感官所直接感知者,则不易为人们的心官所思考、理解和把握,不易用文辞来诠说和表达。此因,依前所论,作为宇宙本体的“无”就是个一尤为难以言诠的对象。在王弼看来,对于样这
个一对象,《易》之卦断难直接表征之,《易》之卦爻辞(以及泛言的《易》之文辞)也难以将其诠说和表达清楚--然虽《易》之卦和文辞处处都在逼显此一对象。而有只契会到此一对象,王弼认为,才会为社会人生确立个一终极的理想价值根据,才会圆満地体认到那理应成为人们所秉持的最⾼义理的自然无为法则,是这
个一关乎社会人生的带有根本性意义的重大问题。此因,很显然,透过契会、解读《易》之卦爻辞(以及泛言的《易》之文辞)和卦爻之象(以及泛言的《易》之象数)本⾝,断难直接、圆満地契会到“无”这一宇宙本体,因而也就断难直接、圆満地为社会人生确立个一终极的理想价值根据,断难直接、圆満地体认到自然无为法则。盖在王弼的心目中,究极而言,《易》之卦所表征的以及《易》之文辞所诠说的,主要是宇宙间繁纭复杂、有形有象的各种具体物象(所谓“有”),而对于作为这些具体物象共同本体和存在根据的“无”则很少直接触及;与此时同,透过《易》之卦所表征以及透过《易》之文辞所诠说的具体物象,《易》所彰显的主要是一些较为具体的义理,而对于作为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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